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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需要用生长激素等特殊治疗?

发表时间:2012/2/17 21:01:54  |  发布人:刘慧娟 

哪些情况下需要用生长激素等特殊治疗?

        医学上“矮身材”的判断是用正常儿童的身高参考值来衡量的。我国约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性的正常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情况调查,所得到的资料用医学统计方法加以整理。就身高而言,按年龄和性别分组,计算出每组的平均值和各个百分位数值;在医学上身高低于第3百分位数称为矮身材。比如10岁男孩的平均身高为138.7厘米(第50百分位), 如低于126.8厘米(第3百分位)为矮身材。       

      对于家长来讲,孩子身高明显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儿童,或年生长速率低于4-5厘米,就应到正规医院儿科生长发育门诊处咨询并接受相关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询问家族史及生长发育史、常规体格检查、骨龄和垂体MRI、甲状腺功能、生长激素、染色体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等,以判断生长发育状况、垂体内分泌功能及有无其他疾病等。

        对于身高偏低但尚在正常范围者,多不主张进行特殊干预,而仅需调整营养膳食结构,适当补充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加强锻炼,改善睡眠,以及治疗潜在的疾病,并注意监测生长速率。

        对于生长激素缺乏症应尽早应用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进行正规治疗,使用第1年平均可增长10~12厘米。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批准和我国儿科学会推荐应用生长激素的其他适应征包括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综合征、生长落后的小于胎龄儿(出生体重低于相对胎龄体重)、特发性矮身材(非生长激素缺乏性身材矮小)、慢性肾功能衰竭导致的生长落后及一些遗传性身材矮小等。

        对于不同的原发疾病、开始治疗的时间、以及应用剂量等可产生不同的效果。一般说来开始治疗时间越早、在一定范围内剂量越大,治疗效果越好。性早熟的儿童在采用药物抑制性发育和骨骼成熟的同时亦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使用生长激素,以促进身高增长。 生长激素已被近十万儿童广泛使用,明显的药物副作用十分少见,部分孩子使用后可能有注射局部红肿,极少数儿童出现头痛、水肿和关节痛等,多在减少剂量或暂时停用药物后消失。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在长期接受生长激素治疗后有白血病、颅内肿瘤复发、股骨头滑脱或糖尿病的危险增加。但需说明,生长激素是一种治疗性药物,且长期使用花费较大,必须在专科医生的严格指导和监测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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