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谢综合征(MS)包括哪些内容?其标准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2/2/22 20:58:01 | 发布人:杨再刚
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CDS,2004)建议MS的诊断标准:具备以下4项组成成分中的3项或全部者:①超重和(或)肥胖:BMI≥25.0(kg/m2);②高血糖:FPG≥6.1mmol/L(110mg/d1)及(或)2hPG≥7.8mmo/L(140mg/d1)及(或)已确诊为糖尿病并治疗者;③高血压:收缩压/舒张压≥140/90mmHg及(或)已确认为高血压并治疗者;④血脂紊乱:空腹血TG≥1.7mmol/L(150mg/d1)及(或)空腹血HDL_C<0.9mmol/L(35mg/d1)(男)或<1.0mmol/L(39mg/d1)(女)。
国际糖尿病联盟(IDF,2005)提出了关于MS定义的全球共识,其中供临床使用的诊断MS的具体指标范围与上列(CDS2004)建议中的标准有所差别,这与其调查研究的对象是以欧美人群为主有关。
近年来对MS的病因、发病机制、组成成分、流行趋势和结局等各方面的研究取得了相当进展,因而对MS的定义也不断进行了修订。2007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中根据我国近来的调查研究和资料分析,在2004CDS建议基础上,对MS的组分量化指标进行修订如下:①腹部肥胖:腰围男性>90cm,女性>85cm;②血TG≥1.7mmol/L(150mg/d1);③血HDL_C<1.04mmol/L(40mg/d1);④血压≥130/85mmHg;⑤空腹血糖≥6.1mmo]/L(110mg/d1)或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7.8mmol/L(140mg/d1)或有糖尿病史。具有以上三项或三项以上者可诊断为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