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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肝癌临床疗效评价

发表时间:2013/1/8 22:11:55  |  发布人:刘俊保 

1.肿瘤大小。可根据B超,CT结果来评价。瘤体大小关系到疗效评价的根本。完全缓解(CR):肿瘤完全消失持续1个月以上。部分缓解(PR肿瘤两个最大相互垂直径乘积减少50%以上并持续一个月以上。稳定(SD):肿瘤两个最大相互垂直径乘积减少不足50%以上并持续一个月以上。无效:没达到上述标准及肿瘤增大者。

2.肿瘤标志物。 肿瘤标志物不仅存在于肿瘤组织中,而且也存在于正常组织内,甲胎蛋白(AFP),α-L-岩藻糖苷酶(AFU),r-谷氨酰转肽酶(r-GT),癌胚抗原(CEA)是临床上公认的肝癌肿瘤标志物。治疗肿瘤AFP、AFU、r-GT、CEA浓度均有所下降。

3.评价生活质量。

     采用卡氏Karnofsky评分评定。治疗后卡氏评分提高≥10分为上升,减低>10分为下降,上、下波动在10分以内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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