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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精神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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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郁药对妊娠的影响

发表时间:2015/7/16 11:01:14  |  发布人:李恒芬 

按照妊娠期服药安全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将药物分为5类:A类是人类对照研究显示无危险性;B类是人类无危险性证据(即人类资料无危险,但动物资料阳性,或只是动物资料无危险性);C类是危险性不能被排除(即缺乏人类资料,动物研究阳性或缺乏);D类是有危险性证据(人类资料显示有危险性,益处可能大于危险性);X类是妊娠期禁用该药(人类和动物资料均为阳性)大规模研究证明,胎儿暴露TCAs、氟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文拉法辛、米氮平、安非他酮、曲唑酮或萘法唑酮不增加重性致畸率。在5-羟色胺(5-HT)回收抑制剂(SRIs)与TCAs之间,致畸率也无显著差异。尽管最近资料表明,妊娠妇女服选择性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SSRIs),胎儿致畸率中度增加,但FDA仍将抗抑郁药归为C类妊娠药物(除帕罗西汀外)美国和瑞典流行学资料证明,妊娠头3个月服帕罗西汀,胎儿房间隔缺损率是不服药的2.0倍(2%:1%),室间隔缺损率是不服药的1.5倍(1.5%:1%)。FDA认定,妊娠头3个月服帕罗西汀增加心脏畸形率,故将帕罗西汀由C类改为D类妊娠药物。美国妇产科学会推荐,准备妊娠或妊娠妇女避免用帕罗西汀,如妊娠早期已服帕罗西汀,4~4.5个月时应做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摘自《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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